嘉华律师事务所协助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通过科创板上市委审核
2020-06-28
[摘要] 2020年6月15日,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43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同意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2020年6月15日,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43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同意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智能物流系统供应商,专注于工业生产中的智能物料传送、仓储、分拣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发行人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服装、家纺等缝制行业,发行人可以为其提供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工厂内部生产物流整体解决方案。
嘉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楠律师领衔其团队的周澍律师、姜蕴稣律师一起接受发行人的委托,为发行人在科创板首发上市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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